目前台灣兒少替代性照顧主要依據《兒童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少年事件處理法》 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法條;所有兒少安置對象因此可區分為社政安置(委託安置、保護安置)、司法轉向安置、性剝削被害安置。
關於兒少安置處所的類型,目前台灣以兒少安置教養機構及寄養家庭兩類所收容的兒少人數最多,其他安置類型尚包含:親屬安置、團體家庭、其他機構等。以下呈現台灣目前最主要的兩種安置處所收容情形(兒少安置教養機構及寄養家庭)及保護安置(緊急及繼續安置)概況(圖表數據以CRC第二次國家報告民間意見徵詢會議第二稿內容為準繪製)。
▼ 所有安置法源_兒少安置機構收容人數
▼ 所有安置法源_寄養家庭收容人數
▼ 兒少保護安置_依兒童及少年福利及權益保障法
目前台灣兒少安置相關數據主要可自衛生福利部網站<衛生福利統計專區>中取得:
一、「保護服務中的兒少保護」,包含以下統計項目:
兒少保護處理:(1)通報處理、(2)調查處理及服務、(3)受虐致死人數及原因、(4)安置 (見網站:表3.5.1~表3.5.4)
兒少保護受虐兒少:(1)類型、(2)受虐人數、(3)受虐者特殊狀況、(4)受虐者父母國籍 (見網站:表3.5.5~表3.5.8)
兒少保護施虐者:(1)年齡、(2)施虐者身分別、(3)教育程度、(4)本身因素 (見網站:表3.5.9~表3.5.12)
兒少保護處遇:(1)處遇計畫類型、(2)處域中服務量、(3)結轉案情形 (見網站:表3.5.13~表3.5.15)
兒少性剝削:(1)通報被害人概況、(2)案件辦理、(3)被害人情形 (見網站:表3.5.16~表3.5.18)
[相關統計表格,可至衛生福利部網頁下載]
二、「福利服務中的兒少福利」,其中與家外安置相關的統計項目如下:
兒少福利機構數:含兒少安置教養機構數 (見網站:表2.1.1)
兒少福利機構服務數:含安置教養機構收容人數 (見網站:表2.1.2)
兒少家庭寄養概況 (見網站:表2.1.3)
兒少家外安置整體概況:處所(親屬家庭、寄養家庭、團體家庭、安置機構、其他)、族群(身心障礙、原住民)、轄內外安置
(見網站:表2.1.6)
兒少結束家外安置後追輔導服務概況 (見網站:表2.1.7)
[相關統計表格,可至衛生福利部網頁下載]
▼ 110年9-10月
衛生福利部於兒少安置機構聯繫會報、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說明會中,公布替代性政策草案相關配套措施。
◎ 衛生福利部110年9月兒少安置機構聯繫會議-兒少安置業務報告
◎ 強化社會安全網2.0 第二期計畫(110-114年)-社家署、心口司
◎ 強化社會安全網2.0 第二期計畫-公私協力服務方案說明會
政策重點內涵
▼ 110年4月 替代性照顧政策草案之六大目標
一、讓兒少留在原生家庭生活成長。
二、積極協助安置兒少重返原生家庭。
三、發展家庭式替代性照顧。
四、優化機構式替代性照顧。
五、健全替代性照顧品質管理與兒少權益保障。
六、培育少年自立能力及強化支持資源。
▼ 110年9月 社會安全網2.0中的替代性照顧政策措施
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中的公私協力服務方案包含四大策略,
並以策略二與替代性照顧最為相關。
策略一、擴增家庭服務資源(與避免兒少進入安置有關)
策略二、優化保護服務輸送 (◆ 01 及 04 項目)
策略三、強化精神疾病及自殺防治服務
策略四、強化部會網絡資源布建
◆ 策略二、優化保護服務輸送
01 兒少保護家庭處遇服務創新
一、6歲以下兒少保護個案親職賦能計畫
二、兒少保護家庭處遇增能與充權計畫
三、親屬安置服務量能提升計畫
◆ 策略二、優化保護服務輸送
04 精進及擴充兒少家外安置資源
A 支持特殊需求安置兒少
A1 家庭式照顧安置單位:採照顧分級補助
A2 安置機構專業服務費:安置特殊兒少達半數
A3 特殊需求或身心障礙兒少照顧支援計畫
B 優化兒少家外安置專業服務
B1 設置團體家庭
B2 安置機構設施設備更新修繕(創傷療育環
境、小規模接近家庭照顧環境、自立轉銜宿舍)
B3 短期住宿治療服務
C 培力安置兒少自立能力
C1 辦理安置少年自立培力方案或服務
C2 提升離院少年自立生活適應協助服務量能計畫